对交通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交通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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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玲律师解答: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方式为: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朱玲律师介绍:

  教育背景: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国际贸易)

  专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朱玲律师长期专注于民商事法律实务,拥有十年以上外企中国区法律负责人的工作经历,尤为擅长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风险防范、公司内控与治理、投资并买、证券金融等,在前述领域以及经济纠纷处理、商务谈判、人力资源设计、劳资纠纷处理、法律培训等方面经验极为丰富。

  朱玲律师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勤勉尽责,以为客户解决问题为导向,能够在困境中独辟蹊径;非诉与诉讼业务并顾,为多家企业(外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提供长期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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