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自首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交通肇事逃逸自首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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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静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后投案自首,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单静律师介绍:
单静,执业证号:(15101201711914084)(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7-05-23
执业机构: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6110155
联系电话:15308183665电子邮箱:381820897@qq.com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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