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 补偿(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阎雪乔律师解答:
一般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职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结算;员工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阎雪乔律师介绍: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个人简历
教育背景
2011年-2015年华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
工作经历
2016年-今北京市京师(唐山)律师事务所
资质: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取得律师资格
主要业务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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