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莉律师解答离婚后男方家不让探视怎么办法(离婚以后不想让男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杨庆莉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后男方家不让探视怎么办法,离婚之后不想让男方探视孩子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杨庆莉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1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0611579552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离婚后男方家不让探视怎么办法,离婚之后不想让男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杨庆莉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后男方家庭不允许探视,可以先和男方沟通。如果还是不让,离婚后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护子女的探视权,可以要求男方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罚款等。探望子女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不能任意剥夺或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或者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