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莉律师解答离婚后男方家不让探视怎么办法(离婚以后不想让男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杨庆莉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后男方家不让探视怎么办法,离婚之后不想让男方探视孩子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杨庆莉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1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0611579552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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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离婚后男方家不让探视怎么办法,离婚之后不想让男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杨庆莉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后男方家庭不允许探视,可以先和男方沟通。如果还是不让,离婚后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护子女的探视权,可以要求男方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罚款等。探望子女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不能任意剥夺或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或者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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