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梅律师解答合同法变更条款(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都有什么内容)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刘阳梅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法变更条款,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都有什么内容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阳梅律师介绍:

  刘阳梅

  执业证号:15306201711472136,已执业:3年

  执业机构:云南乌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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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合同法变更条款,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都有什么内容

  刘阳梅律师解答:

   本合同引用的条款如下:

   1、目标的变化;

   2.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的增减;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的变更;

   4.附加条件的添加或删除;

   5.债权性质是否发生变化,担保是否设定或消失;

   6.违约金和利息的变化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的,推定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0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题材;

   (3)数量;

   (4)质量;

   (五)价格或者报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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