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梅律师解答合同法变更条款(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都有什么内容)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刘阳梅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法变更条款,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都有什么内容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阳梅律师介绍:
刘阳梅
执业证号:15306201711472136,已执业:3年
执业机构:云南乌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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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合同法变更条款,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都有什么内容
刘阳梅律师解答:
本合同引用的条款如下:
1、目标的变化;
2.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的增减;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的变更;
4.附加条件的添加或删除;
5.债权性质是否发生变化,担保是否设定或消失;
6.违约金和利息的变化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的,推定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0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题材;
(3)数量;
(4)质量;
(五)价格或者报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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