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第一继承人分配财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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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刚强律师解答:
房产第一继承人分配比例是: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如果继承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分配。且应当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黄刚强律师介绍:
姓名:黄刚强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执业机构: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0310503618
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粤6364
执业时间
2003-01-27
毕业院校:暨南大学
所读专业:会计学
最高,学历:本科
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
学士学位
取得学位时间
本年度注册情况
2018考核过程中
奖励信息
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
警示信息
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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