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赠与的房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赠与)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同居期间赠与的房产如何认定和分,同居期间的财产赠与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韦金凤律师解答:

   期间,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一般不需要分割,因为赠与后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彩礼,是有义务的赠与,不结婚的时候应该返还给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韦金凤律师介绍:

  姓名:韦金凤

  性别:女

  执业证号:1110120191113659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96701821P

  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德冰

  执业状态:正常

  办公电话:65511122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14号楼佳汇国际中心40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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