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庆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法院)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刘长庆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法院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长庆律师介绍:

  姓名:刘长庆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710010497

  首次执业时间:2017-11-30

  执业机构: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其它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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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法院

  刘长庆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属管辖一般是指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本条规定的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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