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产假是怎样规定的呢(产假国家怎么规定的)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国家对产假是怎样规定的,产假国家怎么规定的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汪春奕律师解答:
国家对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遇难产或多胞胎可以增加产假时间。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1小时。
汪春奕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汪春奕
执业机构:江苏晟旻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执业范围:破产清算,房地产,民事相关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03-05-02
执业证号:132012003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考核过程中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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