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给情人分手费的多吗(情人分手该不该要分手费)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现实生活中给情人分手费的多,情人分手该不该要分手费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育菲律师解答:
情人间的分手费是否为债务的确定方式:若确认符合债务的性质,则认定是债务。如果不符合债务性质,则一般不认定是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能够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来证明就算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李育菲律师介绍:
姓名:李育菲
英文名
性别:女
所属事务所山西本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
资格证号A20101405250578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执业证号11405201311451498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在晋城开始执业时间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汉语
业务专长民商事
个人简介
社会活动
教育及工作经历
2006年9月-2010年7月毕业于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2011年2月至今山西本和律师事务所工作
论文著作
业余爱好
联系方式1309665895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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