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丁松律师解答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标准(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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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丁松律师介绍:
谢丁松律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本科,从业八年,先后任职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和企业法务管理工作实务经验。熟悉企业运营的法律事务和风险防控,擅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布局,处理企业常见的各类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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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标准,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规定
谢丁松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为: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按月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适当的病例比例可以增加。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四十九条托幼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你有固定收入,托儿费一般可以按照你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缴纳。
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儿费的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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