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时间(淮安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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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延镇律师解答:

  提取淮安公积金的新规定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买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何延镇律师介绍:

  所在律所: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

  专业资格:11101200210217430

  职务:律师

  执业年限:15-20年

  电话:1380109637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6-3104

  邮箱:467513059@qq.com

  学位:本科

  毕业院校:石家庄经济学院

  所学专业:经济学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貌:群众

  工作语言:中文

  专业领域:[非诉]常年法律顾问[诉讼]民事案件[诉讼]行政案件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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