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是否转移对担保物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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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健雄律师解答: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通常适用于不动产,如不动产,而质押多适用于动产和有价证券。无论当事人是质押还是抵押,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归债权人所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转移财产占有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权发生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陈健雄律师介绍:

  "身份信息姓名陈健雄性别:男,民族汉族,执业机构:广东海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1198910281885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粤0159执业时间1989-02-13毕业院校中山大学夜大学所读专业法学最高,学历大专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无取得学位时间本年度注册情况2018考核过程中奖励信息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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