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做哪些工作流程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做哪些工作流,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做哪些工作内容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孙平波律师解答:
交通到达事故现场后,公安民警负责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内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和警示标志,并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给予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孙平波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9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市海华永泰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510354667
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