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驱逐出境附加刑法(驱逐出境是不是附加刑)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是驱逐出境附加刑,驱逐出境是不是附加刑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杨蜀琳律师解答:
驱逐出境的法律概念,作为附加刑,是强制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离开中国的刑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驱逐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杨蜀琳律师介绍:
杨蜀琳,执业证号:(15101201211778378)(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2-04-12
执业机构: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6255322
联系电话:18908164329电子邮箱:11323341@qq.com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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