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潇潇律师解答未入住房子,要交物业费吗为什么(未入住房子,要交物业费吗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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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潇潇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市方达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611451305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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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潇潇律师解答:
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屋应缴纳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未被占用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给业主,物业费由建设单位缴纳,业主无需交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限期缴纳;
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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