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合同怎么认定其效力不合理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无权代理的合同怎么认定其效力不合,无权代理的合同怎么认定其效力是否合法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新威律师解答:
未授权合同的效力有待确定。经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代理人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人的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作为代理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
当事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人的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该行为。撤销应当通过通知的方式进行。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害。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以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张新威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44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格联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0910103000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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