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陈岳律师解答盗用国家机关印章罪(盗窃证件、印章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包陈岳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盗用国家机关印章罪,盗窃证件、印章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包陈岳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44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金苏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010387705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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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盗用国家机关印章罪,盗窃证件、印章罪
包陈岳律师解答:
我国人民法院对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按照下列幅度予以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销毁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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