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树立律师解答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判断(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栾树立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判断,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栾树立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8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其他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0810543027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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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判断,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
栾树立律师解答: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我国刑法的犯罪形态包括犯罪既遂形态和犯罪未完成形态。完成形态是指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中止犯罪。
对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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