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离婚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多,离婚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第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无过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无过错方获得的利益以及无过错方直接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二)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客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刘第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刘第
执业机构: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无党派
执业范围:公司法,工程建设,合同法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4-11-01
执业证号:132012014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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