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算在产假里面吗(哺乳假是从出生开始算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哺乳假算在产假里面,哺乳假是从出生开始算吗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徐文冰律师解答:
哺乳假不是从产假开始计算,而是从宝宝出生那天开始,一直到宝宝满一周岁。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和哺乳方面的困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哺乳时间每天增加1小时。
徐文冰律师介绍:
律师信息姓名徐文冰性别:女,执业证号:11101201811074130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上泽广霁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机构信息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上泽广霁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554810750R律师事务所主任梁超,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8221961/3/5/0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A座2905、2906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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