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复工工资怎么算(复工期间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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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义也律师解答:

   不复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为:

   1.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

   2.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第二条企业因疫情发生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休、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通过与员工协商,并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在工资支付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支付期超过一个的,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黄义也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2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1610225281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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