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国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流程要多长时间结束(行政诉讼流程要多长时间开庭)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李艳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诉讼步骤要多长时间结束,行政诉讼步骤要多长时间开庭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艳国律师介绍:
李艳国
律师事务所:四川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1310775908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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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行政诉讼步骤要多长时间结束,行政诉讼步骤要多长时间开庭
李艳国律师解答:
我国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步骤如果按照普通程序进行,一般需要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需要四十五天。上述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布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布判决书。
宣判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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