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过失吗(执行裁判裁定失职罪)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过失,执行裁判裁定失职罪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段希尧律师解答:
执行判决玩忽职守,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实施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判决、裁定执行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采取法律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采取法律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也构成成本法。
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段希尧律师介绍:
"姓名段希尧性别:男,民族汉族,执业机构: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1200610980608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18200078080605执业时间2006-02-14毕业院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所读专业法学最高,学历本科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无取得学位时间本年度注册情况2018考核过程中奖励信息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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