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中的商标近似数字(怎样判定商标侵权中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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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烁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的大致标准是:以相关公众的普遍关注度为标准;既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又要对商标的整体进行比较,且比较应当在比较对象孤立的状态下单独进行;应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刘烁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女,年龄:28,民族:汉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学历:硕士,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911081496,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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