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合同的形式有)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合同形,书面合同的形式有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邱伟定律师解答:

   需要书面合同一般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商业性质的借款合同;6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监理的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其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包含的内容,可以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可以视为书面形式。

  邱伟定律师介绍:

  姓名:邱伟定

  英文名

  性别:男

  所属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类型专职

  资格证号A20084403075466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2009年08月01日

  执业证号:14403201110985477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2011年10月01日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2011年10月01日

  政治面貌群众

  擅长领域: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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