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主张时效规定是怎样的条件(劳动合同法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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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秋琳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主张时效规定是: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黄秋琳律师介绍:
姓名:黄秋琳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执业机构: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811037064
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A20154401090166
执业时间
2018-06-06
毕业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所读专业:法学
最高,学历: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
取得学位时间
本年度注册情况
2018考核过程中
奖励信息
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
警示信息
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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