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磊律师解答期房预售合同允许转让吗江苏(期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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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磊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33,民族:汉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本科,执业机构:上海甄涛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01201810039214,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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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期房预售合同允许转让吗江苏,期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吗
方磊律师解答:
预售房屋预售合同双方同意允许转让。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前,房产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买受人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545条
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
(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货币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551条
债务人向第三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债务人可以敦促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表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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