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手续(租房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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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恒律师解答: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应视为无限期租赁;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退房时,租赁关系终止,合同无效。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财产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并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0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确定的,应当认定为无限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应在合理时间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况。
郭建恒律师介绍:
姓名:郭建恒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11004720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263734044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向荣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59626911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B座58层08-11单元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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