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有哪些罪名(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有哪些情形)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有哪些罪,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有哪些情形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姜国安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包括:必须有交通肇事;逃逸时,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逃跑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行为包括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有此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客教唆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姜国安律师介绍:
"身份信息
姓名:姜国安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执业机构: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199510355157
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粤0666
执业时间
1995-05-30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所读专业:法律
最高,学历:大专
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
无
取得学位时间
本年度注册情况
2018考核过程中
奖励信息
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
执业20年贡献奖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
荣获国家解放奖章
警示信息
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