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时候的(商标复审时限)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标复审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时候,商标复审时限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凯翔律师解答:
商标复审的期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第三十四条商标局对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凯翔律师介绍:
张凯翔,执业证号:(15101201610319293)(信息完善中……)
性别:男,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6-01-04
执业机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86625656
联系电话:18180597581电子邮箱:kaixiang.zhang@tahota.com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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