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财产保全么(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需要财产保全,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王斯澜律师解答:

   交通财产保全条件是: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有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利害关系人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4.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王斯澜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王斯澜

  执业机构: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执业范围:公司法相关,经济相关,民事相关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9-03-26

  执业证号:132012019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新许可不考核

  个人主页:

  E-mail:

  18795969993@139.com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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