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涉外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宿州市结婚登记处)
现在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是比较方便的,不需要再跑到国外去办理,只要找到涉外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涉外结婚登记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宿州涉外结婚登记法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可以一起了解下。
一:宿州涉外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宿州涉外结婚登记的受理条件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
2、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效通行证,护照,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宿州涉外结婚登记的办理步骤
1.受理:申请人向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递交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2.审查: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3.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制发,统一编号、登记并加盖公章、钢印。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公民了解宿州涉外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有时候不是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必备的材料是必须准备齐全的,否则无法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到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