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有什么区别吗怎么办(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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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眯律师解答:
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主要是有下列区别:罚金相对于没收财产刑罚更轻;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以及罚金可以分期或者一次性缴纳,但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郑眯律师介绍:
郑眯,执业证号:(15101201211867040)(信息完善中……)
性别:女,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无党派民主人士律师职称:无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开始执业时间:2012-03-12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所电话:028-62020666
联系电话:15802817169电子邮箱:532027190@qq.com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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