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梦蓓律师解答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该归谁(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胡梦蓓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该归谁?,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胡梦蓓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胡梦蓓
执业机构: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执业范围:公司法,银行,合同法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7-07-19
执业证号:132012017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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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该归谁?,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
胡梦蓓律师解答:
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要分给所有业主。公共区域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只负责公共区域内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业主对公共区域的经营享有收益权,物业扣除合理成本后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
第282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费用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283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面积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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