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渤律师解答小孩破坏公物(不小心破坏公物怎样判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王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小孩破坏公物,不小心破坏公物怎样判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王渤律师介绍:
王渤
律师事务所: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女
执业证号:15101201711389017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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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小孩破坏公物,不小心破坏公物怎样判罚
王渤律师解答:
孩子破坏公物的处罚是:一般不会给罚。根据《刑法》,不满16周岁的人破坏公共财产的,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管教;必要时,依法开展专项纠正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依照前三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六周岁未受刑事处罚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管教;
必要时,依法开展专项纠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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