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淼昊律师解答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要求(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规定)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汪淼昊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要求,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汪淼昊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37

  民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北京炜衡(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13101201610399975

  主管机关:长宁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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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要求,债务互相抵消条件有哪些规定

  汪淼昊律师解答:

   当事人之间的债务抵销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一方债务到期。或者当事人协商同意标的物的种类、质量不同的,也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加条件或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质量不同的,也可以协商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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