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煜律师解答什么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什么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盖煜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什么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盖煜律师介绍:

  盖煜

  执业证号:16201201110412368,已执业:9年

  执业机构:甘肃律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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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什么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行为,什么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案

  盖煜律师解答:

   下列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

   (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

   (三)使用无效信用卡的;

   (四)冒用他人信用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实施信用卡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无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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