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是不是要拆迁了(房屋被拆还能确权吗)

  房屋所有权的确定很重要,房屋所有权一般以登记为准。然而,一些房屋没有登记所有权。例如,许多农村房屋没有登记所有权。如果房屋被确认,拆迁能得到经济补偿吗?五六懂法网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确权了拆迁能赔偿吗

  房屋被确认后,房屋所有人可以在房屋被拆迁时获得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在征得被安置人同意后,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的监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

  (a)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步骤是怎样的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有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配置,从而为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1.申报

  凡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必须领取国土部门统一发放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调查组负责收集申请材料,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审核。

  2.所有权调查

  土地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的范围、界址、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记录,经相邻各方认可后,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调查做准备。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土地使用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并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土地界址和界址点上签字盖章。不能参与勘界的,应当书面委托代理人标明边界。

  3.审计和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和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位置、四至范围等。

  4.同意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人和其他土地权利利害关系人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字,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户卡和土地证,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证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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