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思岐律师解答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手续(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邓思岐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手续,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邓思岐律师介绍:
律师
专业资格
2015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证书
教育背景
辽宁大学法律硕士
沈阳药科大学工学学士
工作经历
北京隆安(杭州)律师事务所
辽宁博雅律师事务所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劳动法、医药与健康
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手续,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
邓思岐律师解答:
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撤销婚姻登记:当事人应当自胁迫解除之日起一年内,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取消婚姻的请求应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请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