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坵律师解答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天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张成坵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日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张成坵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45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海瀚品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200010567237

  主管机关:徐汇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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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天

  张成坵律师解答:

   项目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2年,采暖制冷系统2个采暖期及制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及室内防渗漏工程5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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