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险代理关系是否属劳动关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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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洪超律师解答:

  个人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朱洪超律师介绍:

  性别:男

  年龄:60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上海市联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01198510666777

  主管机关:黄浦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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