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才找劳动仲裁员(在什么情况下才找劳动仲裁部门)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什么情况下才找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才找劳动仲裁部门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彭沙律师解答:
在以下情况下才找劳动仲裁: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彭沙律师介绍:
彭沙
执业证号:16105199510156041,已执业:25年
执业机构: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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