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内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出来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婚姻存续期内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出,婚姻存续期内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给子女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段黎华律师解答:
一般不可以在婚姻存续期内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段黎华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42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硕士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伦(上海)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注销
执业证号:091501212437
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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