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怎么履行(法院没收的财产应该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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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兰律师解答:
没收个人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时,禁止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拥有的或者应当没收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所扶养的人预留必要的生活费。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当没收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邓兰律师介绍:
姓名:邓兰,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611513921工作电话:,执业机构: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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