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光明律师解答离婚有哪两种情况呢(离婚有哪两种情况不能办理)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凌光明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有哪两种情况呢,离婚有哪两种情况不能办理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凌光明律师介绍:
凌光明
执业证号:15301200910193431,已执业:11年
执业机构: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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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有哪两种情况呢,离婚有哪两种情况不能办理
凌光明律师解答:
离婚主要包括起诉和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夫妻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他们可以拿到离婚证。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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