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不追究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吗)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不追究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吗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刘发生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通过大赦免除惩罚;依照刑法处理犯罪的,不告知、不撤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侦查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予处罚的;

   (四)对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免除刑事责任的。

  刘发生律师介绍:

  "身份信息

  姓名:刘发生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执业机构:广东金羊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0210746076

  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19200072030751

  执业时间

  2002-05-10

  毕业院校:中山大学

  所读专业:机械、律师

  最高,学历:本科

  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

  无

  取得学位时间

  本年度注册情况

  2018考核过程中

  奖励信息

  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

  警示信息

  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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