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侵犯肖像权怎样办证(未成年侵犯肖像权怎样办案)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未成年侵犯肖像权怎样办,未成年侵犯肖像权怎样办案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董云鹏律师解答:
侵害未成年人肖像权的方式是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不承担责任。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个人利益为内容,制作、使用、宣传和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人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肖像。
肖像是特定自然人的外在形象,可以通过图像、雕塑、绘画等在一定载体上被识别和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涂污、污损、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所有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所有权人不得以出版、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所有权人的肖像。
董云鹏律师介绍:
姓名:董云鹏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21072204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8026R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勇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010-64096085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18幢一层100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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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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