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茂鑫律师解答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意思(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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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茂鑫律师介绍:
余茂鑫
律师事务所: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1201610267820
律师类别: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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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意思,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哪些
余茂鑫律师解答: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
1.主观目的:绑架罪必须有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非法要求的目的,而非法拘禁罪不要求有非法目的;
2.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和公私财产的一切权利。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殴打、侮辱他人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索取债务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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