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在于(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在,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俞敏恩律师解答:

  署名权和姓名权,二者的不同之处是:性质不同,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姓名权属于人格权;权利内容不同,署名权包括署名与不署名、使用笔名等名字的权利;姓名权的权利内容是使用本人的姓名并且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俞敏恩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俞敏恩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执业范围:企业改制,股份转让,公司法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7-01-24

  执业证号:132012017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个人主页:

  E-mail:

  minen.yu@dentons.cn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转载自网络,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